美國CPSC ASTM F963 玩具認證
市場的需求造就功能多樣的新產品,比如內置電池、以及帶有l(wèi)ed燈的指尖陀螺等。市面上售賣的不少指尖陀螺存在明顯的風險,比如外形過于尖銳,可能造成傷害等,指尖陀螺到底屬于休閑用品還是兒童玩具引發(fā)爭議。cpsc發(fā)布的新版指南明確將指尖陀螺劃分為兩類:12歲以上人群適用的一般用途產品及12歲及以下兒童適用的兒童產品。區(qū)分該點主要看產品的宣傳手段、產品和包裝設計及使用說明是否主要是為了吸引12歲及以下的兒童,以及產品的年齡組如何劃分。
對于被歸類為一般用途產品的指尖陀螺,并沒有強制性的cpsc要求,但是如果產品含有可充電電池,則制造商和零售商必須保證產品在額定電壓、電流以及溫度環(huán)境下能夠正常運行。cpsc建議含有可充電鋰離子電池的指尖陀螺,不管是一般用途產品,還是兒童用品,都應符合美國《玩具安全標準》(astm f963-16) 中關于可充電玩具的要求(第4.25節(jié))。
兒童產品配有適配器等帶電產品 ul60950檢測報告
對于12歲及以下兒童使用的指尖陀螺,則必須滿足以下產品測試和標簽要求:
1.總鉛含量要求;
2.油漆中鉛含量要求;
3.鄰苯二酯限量要求;
4.美國玩具安全標準astm f963-16要求;
5.產品和包裝上必須具有永久性可追溯信息。
除此之外,12歲及以下兒童使用的指尖陀螺的制造商和進口商,還必須基于cpsc認可的實驗室的測試結果,提供書面的兒童產品證書(children’s product certificate,cpc) ,以證明其產品滿足以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。
今年6月23日,歐盟非食品危險產品快速預警系統(tǒng)(rapex) 發(fā)布了一則通報,被通報的產品正是火爆市場的“指尖陀螺”。歐盟抽查發(fā)現(xiàn),該產品裝有靠紐扣電池工作的led燈,但其電池盒不使用工具就能輕易打開,導致內部的紐扣電池極易脫落而造成兒童誤食的事故,不符合歐盟玩具指令和en 62115《電動玩具安全標準》的要求。盧森堡主管當局已拒絕該產品入境并禁止一切營銷行為,并要求進口商銷毀不合格產品。相關經銷商業(yè)已主動召回并將產品撤出市場。目前,不滿足歐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/48/ec,沒有通過ce認證的指尖陀螺已無法順利銷往歐洲市場